昨天小兒子突然問我:「什麼是喜歡的行為?」
這真是一個很高層次的問題呢!讀小四的他,正為這個問題苦惱著。
我說,如果把書,換成是一個女孩子。第一種行為,就是你很想一直跟這女孩子在一起,忘了這世界還有其他人,因為她很吸引你,你捨不得跟她分開。第二種行為就是,你很想照顧這個女生,希望她過得很幸福,雖然不能時時刻刻都跟她在一起,但你很關心她過得好不好。
這兩種行為應該都算是喜歡的行為吧。但是第一種喜歡,是很直覺感官的,你無法控制。第二種喜歡,除了感官直覺之外,似乎多了一點點偉大的情操。
所以,「第二種喜歡比較好嗎?」弟弟問。
我說:「如果從女孩子的感受來看,我會比較希望被第一種方式喜歡呢!」
兒子問:「所以第一種才是喜歡的行為嗎?」
「嗯,可是被第二種方式喜歡也是一種幸福吧??」
「那到底哪一種才算喜歡啊?」
「啊~~這個…,那個…」
跟小兒子聊到這裡,我忽然迷糊了。到底什麼才是喜歡的行為呢?誰能告訴我?
5 意見:
如人飲水 冷暖自知
不同氛圍下 有不同感觸
只要是發自內心 單純 直覺感動
且不傷害別人
無論那一種喜歡行為都是美好的
謝謝你在我這快要長草的部落格裡留言。
"喜歡"只是兩個文字,恐怕無法真正表達人類細膩不同的變化,或許您舉得兩個例子是幾百種喜歡感受中的兩種。所以,喜歡的行為真的能準確定義嗎?
"喜歡"只是兩個文字,恐怕無法真正表達人類細膩不同的變化,或許您舉得兩個例子是幾百種喜歡感受中的兩種。所以,喜歡的行為真的能準確定義嗎?
謝謝JF的留言,承蒙你來拜訪我這荒廢的部落格。愛與喜歡,是人類永恆的話題,永遠都無法明白的謎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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